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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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水”生态文化小镇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18 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逸心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一字水”生态文化小镇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一字水”生态文化小镇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07656.00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6903.00平方米(250.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5869.34平方米。本项目总规用地面积约3.01km²,打造为以精品度假、体验教育、生态休闲、高端养老服务为主的生态文化小镇。主要建设树顶居、圆屋、水上活动中心、SPA养生会馆等度假设施;总部办公基地;儿童户外活动服务中心、儿童户外活动之家、童子军基地中心等儿童体验教育设施;深矿体验中心、野外活动共享中心、休养中心、深林体育活动中心等野外休憩活动设施;养生保健楼、养老服务中心、老吾老之家等养老服务设施,整个项目分四期开发。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分析结果,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情况如下:
(1)大气环境
    布设2个点,各监测点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及相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布设4个监测断面;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岸域水库点位各指标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下石冲水库3个监测断面COD、B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
    布设2个监测点位,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各点位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砷、铅、锰可以满足I类标准要求,氨氮可以满足Ⅲ类标准的要求,氟化物可以满足IV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
    各点位监测值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表明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产排放浓度、排放量
    拟建项目投入运营后,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2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类别 主要污染源 排水(气)量 主要污染物 排放去向
名称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排放浓度 排放量
废水 办公、顾客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区废水 96495m3/a
(275.7m3/d)
CODcr 320mg/L 30.88t/a 243.7mg/L 23.45t/a 项目附近农田农灌
SS 191mg/L 24.12t/a 86.5mg/L 8.30t/a
NH3-N 27.4mg/L 2.65t/a 8.2mg/L 0.79t/a
动植物油 28mg/L 2.70t/a 28mg/L 2.7t/a
LAS 0.33mg/L 0.03t/a 0.33mg/L 0.03t/a
废气 燃料废气 餐饮 总用气量
42万m3/a
SO2 -- 0.0756t/a -- 0.0756t/a  
NOx -- 0.882t/a -- 0.882t/a
烟尘 -- 0.0924t/a -- 0.0924t/a
油烟 餐饮油烟 -- 动植物油烟 10mg/m3 0.81t/a 2mg/m3 0.162t/a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及排烟竖井
噪声 人群活动噪声 -- 等效A声级 -- 72~83dB(A) --   --
固体废物 全景区 -- 生活垃圾 -- 438t/a -- 0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餐饮、员工食堂 -- 餐厨垃圾 -- 81t/a -- 0 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清运处置
-- 烹饪废油 -- 1.72t/a -- 0
 
 
2、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
    项目拟建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见下表。
表3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分类 污染源类别 主要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说明 排污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依托周边民房 主要处理粪便 不外排
生产污水 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将上清液回用,部分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 对场地的压实和沉降起到有利作用,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 不外排
废气 粉尘 (1)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2)对作业面和临时堆场适当洒水;(3)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
噪声 噪声与振动 (1)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2)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3)严禁在22:00~次日06: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需要连续施工,则应先向潜江市环境保护局申请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排放标准 --
固体
废物
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
富余土方
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对施工建筑垃圾交有资质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处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不外排


废水 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再经化粪池处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灌农田 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标准
 
不外排
废气 烹饪油烟 餐饮采用高效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烟囱于屋顶排放 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2mg/m3的限值要求,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员工食堂采用高效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烟囱于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燃料废气 厨房燃料燃烧废气通过厨房专用烟道引至房屋顶排放 -- 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员工食堂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御膳房屋顶排放
固体
废物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不外排
餐厨垃圾 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清运处置 --
烹饪废油 --
 
 
3、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以及建筑设施分布状况,根据现场踏勘与调查,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下表。
表4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别 主要保护目标 规  模 距离 方位 保护级别
地表
水环境
下石冲水库 承雨面积15.02km2,库容1.02亿m3 60m 项目区域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牛车河水库 3.48km2 750m 西侧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声环境 方家大湾 约35户 40m 西侧 GB3096-2008
1类标准
云家冲村 约30户 30m 西侧
环境
空气
杨泗村 约40户 610m 西南侧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仁家冲村 约30户 550m 西南侧
方家大湾 约35户 40m 西侧
云家冲村 约30户 30m 西侧
郭家垴 约25户 800m 西侧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依托周边农户厕所。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和装修机具,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装修期间噪声排放为间断排放,较少有各类装修机具同时使用的情况,经房屋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料、装修废料全部集中收集后运至团风县城管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2)运营期
①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可知,项目实施后日接待游客600人,员工1800人。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食堂燃料废气、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及餐厅,其产生的油烟废气均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在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②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新增游客和员工的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20922-200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灌溉周边农田。
③噪声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关系及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新增旅游人数的生活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新增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烹饪废油。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经压缩后,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和食堂废油有专业机构回收。
5、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
(1)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施工单位通过尽可能使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采取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压实、硬化道路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开挖土方尽可能避开雨季;采取全面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合理堆放处置施工建筑垃圾等,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20922-200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灌溉周边农田。
②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均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在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③噪声:旅游人员的生活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④固体废物:加强管理,生活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和食堂废油有专业机构回收。
(3)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评价范围内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野生或次生性质的自然植被仅见于草本和灌木,连片分布面积一般不大。就植物种类而言,评价区植物多系人工栽培,主要为经济、用材树种和农作物物种。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地区林地结构,不会造成林中植物种类数量的减少,对沿线地区植物种质资源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临时占地场所可以通过利用永久占地区域,或占用荒地、灌丛,尽量减少对农作物植被等造成的生物量损失。临时占地对占用区域植被生物量的损失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以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施工期对半地下生活型兽类的主要影响为施工占地,如对耕地和林地的占用会导致草兔等动物生境的减少,但因周边存在大量可替代的生境条件,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因施工占地而导致上述陆生脊椎动物物种的灭绝或消失,施工占地对除鼠类的上述动物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湖北逸心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字水”生态文化小镇项目的建设对带动度假区旅游、促使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及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在项目区展和建设的同时,只要坚决贯彻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就可使项目区的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在满足上述前提下,项目区的开发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是基本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附后。
六、公示时间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湖北逸心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武汉天地企业中心5号11F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廖斌
    联系电话:18062578220
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A7展示中心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7-82961527      电子信箱:3055173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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