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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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钢质门、木质门、卷帘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28 15:08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钢质门、木质门、卷帘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安装各类门等的工业制造企业,现有厂区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办事处径河路7号(10),由于市场的急剧变化,现有厂区生产规模已不能公司发展要求。因此,公司拟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南、107国道以西、南四支沟路以北工业地块内,通过搬迁现有厂区生产设备,购置部分新设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其产品类型及生产工艺基本与现有厂区类似。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搬迁现有厂区生产线、购置新的制造设备等,用于生产各类门。达产年,年生产钢质门45万m2,木质门35万m2(其中免漆木门25万m2,涂装木门10万m2),卷帘门15万m2,均为非防火门。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的SO2、NO2小时均值、PM10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一次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面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的府河各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
现状监测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地下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按单个指标评价,其中3#监测点位溶解性总固体水质类别为Ⅴ类,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水质类别为Ⅳ类。其余监测的所有地下水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5、土壤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采用《国家展会用地土壤质量标准》(HJ350-2007)中B等级标准评价,项目所在范围内的土壤主要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工艺流程

 

典型主要生产工艺流程(钢质门)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发生在运营期。拟建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包括:加热炉天然气燃烧烟气,4#厂房喷漆废气,批灰、打磨粉尘,静电喷涂粉尘,木质品加工、砂光粉尘,焊接烟尘等。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转印洗纸废水。
3、噪声
拟建项目实施后,主要噪声源为锯机、冲床、开榫机、刨机、剪板机、折弯机、钻床、空压机等工作时产生噪声。噪声值一般在80~100dB(A)之间。
4、固废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拟建项目1#厂房和3#厂房静电喷涂烘干,采用间接热风加热的方式,其中1#厂房燃气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外排(G1-1#)。3#厂房燃气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外排(G3-1#)。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其他炉窑”二级标准要求。
本次拟设置两套喷漆废气处理系统,分别处理4#厂房4层人工喷漆线和3层UV滚涂生产线。其中人工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引至厂房顶部排放,排气筒编号为G4-2#。UV滚涂生产线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引至厂房顶部排放,排气筒编号为G4-3#。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G4-2#和G4-3#排气筒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等效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速率也能符合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拟建项目设置自动回收静电喷涂未附着粉尘。其中1#厂房静电喷涂粉尘经过滤后的气体,通过1根不低于25m排气筒外排(排气筒编号为G1-2#)。3#厂房静电喷涂粉尘经过滤后的气体,通过1根不低于25m排气筒外排(排气筒编号为G3-2#)。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拟建项目4#生产厂房4层设置有批灰、打磨区,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拟设置密闭空间负压收集批灰和打磨产生的粉尘。通过处理效率大于98%的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由不低于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G4-1#)。
拟建项目4#厂房和5#厂房分别设置木制品加工区。木材机加工包括开料、刨切、评价钻孔等工序。此过程有粉尘产生。4#厂房和5#厂房拟设置中央除尘系统,对木屑等进行收集和处理,分别通过风机将其吸入到2套布袋除尘器中进行除尘。其中4#厂房处理后粉尘废气,由不低于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G4-4#)。5#厂房处理后粉尘废气,由不低于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G5-1#)。通过布袋除尘后,G4-1#、G4-4#、G5-1#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净化装置净化后,各厂房焊接烟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拟建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转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全厂废水排放量为74.1m3/d,22230m3/a。总排口废水水质满足东西湖区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西湖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府河(黄花涝-入江段)。
3、噪声
在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经距离衰减后同样满足标准要求。
项目昼间对荷花村六大队贡献值约为35.3dB(A),叠加背景值后58.5dB,为58.52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总产生量为288.2t/a,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5.2t/a,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03t/a,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为150t/a,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不外排。

(六)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七)征求意见范围、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项目运营期关心的环境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直接联系。

(九)征求意见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十)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办事处径河路7号(10)
邮    编:430043
联 系 人:田总
联系电话:13720273176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何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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