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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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拆解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22 0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空调拆解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拟在公司现有厂房内,实施“空调拆解线扩建项目”,项目符合产业园导向规划,扩建后可年拆解空调20万台。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格林美武汉产业园现有电废车间内。
现有园区区北厂界外现状为农田及鱼塘,南厂界外现状为农田及鱼塘,东厂界外现状为农田及孙家大湾居民点;项目西厂界紧邻109省道阳福线,阳福线两侧现状分布有密集的居民点。
2环境质量概况
项目所在地的空气环境质量指标中SO2、NO2和PM10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长江武汉阳逻段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说明长江在本项目段水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项目所在场地监测结果,按单个指标评价,pH、亚硝酸盐、砷、汞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类标准,氯离子、硫酸盐、总硬度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氨氮、硝酸盐硝酸盐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标准。评价结果显示,本项目区域地下水不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需适当处理后方可用于其他工、农业用途。
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3类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
项目利用拟建厂房,因此不详细分析其施工过程。
2、运营期
①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生产阶段产生废气主要为拆解阶段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拆解阶段产生的粉尘量较小,经过通风,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且根据预测,粉尘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②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每隔半个月交由专业的保洁公司,采用布拖的方式对厂区进行地面清洁,且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新增清洁废水。并且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无新增员工,员工由产业园原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餐饮污水。因此本项目无新增污水。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人工拆解线,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至周边居民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运营期项目建设对其环境的影响属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因此无生活垃圾。
拆解过程中拆解出的压缩机需钻孔滤油,会产生废压缩机及废润滑油。废压缩机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润滑油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产生固废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土地规划要求和利用政策。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在建设与使用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报批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结合节能减排精神和建设两型社会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则可以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拟建项目可以在拟定位置实施。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查阅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查阅报告书简本并反馈意见。
公示征求意见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来信来电时请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毕铺村
邮    编:431400
联 系 人:申工
联系电话:027-86989999
(2)环评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027-87860251
传    真:027-87855201
电子信箱:whzhyzx1@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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