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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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武汉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 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05 1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咸宁市水务局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武汉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次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长江中下游湖北武汉境内的17段岸坡实施护岸工程,合计护岸工程长度49960m,其中新建护岸7720m,加固护岸42240m。本次护岸工程采用平顺护岸型式,以设计枯水位为界分为水上护坡工程与水下护脚工程。水上护坡工程包括雷诺护垫、混凝土植生块、混凝土预制块+混凝土植生块等型式;水下护脚工程包括抛石、钢丝网兜抛石、抛石+钢丝网兜抛石、铰链混凝土沉排等型式。
项目拟于2017年11月下旬开始施工,建设期约10个月。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污染源概况

1、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材料预制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污染物有COD、NH3-N、BOD5、SS等。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船舶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主要污染物包括 TSP、SO2、NO2、CO和烃类物质等。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
4、固废:项目施工期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船舶垃圾、材料预制废边角料和弃土(渣)。

三、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防洪护岸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不另外建设其他任何建筑,包括管理用房、公厕等。因此,运营期不会对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影响。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水上抛石沉排施工悬浮物、材料预制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等。
报告书经类比长江中游瓦口子~马家嘴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范围在其下游100m 范围。本项目涉水施工共涉及集中式生活饮用取水口10处。帝元、天兴洲、港东、余氏墩、宗关、蔡甸及军山镇水厂取水口等取水口位于涉水工程施工区上游、对岸或与施工区距离较远,涉水施工不会对这些取水口的水质产生悬浮物影响。阳逻、武湖及国棉水厂取水口等3个取水口分别位于本项目抛石施工区范围内,工程施工对取水口水质的影响主要抛石引起的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抛石施工时需精确定位抛投,严格控制施工水域面积,减小抛石扰动产生的悬浮物影响范围。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m内抛石施工时,应在取水口周围敷设防污帘,可较大程度减小抛石产生的悬浮物对取水口水质影响;在水厂取水口附近抛石施工时,应与水厂进行协商,适时暂停取水,避免抛石产生的悬浮物对取水口水质影响以及抛石施工取水口设施的损坏。
陆域施工人员就近租用临江居民房屋,其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房屋中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排入长江、汉江。施工船舶上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集中交由岸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材料预制废水部分被材料吸收,其余部分经过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截水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进行处理后回用。
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船舶配备油水分离器,船舶运行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在船舶上临时储存,待靠岸后收集上岸,进入沉砂滤油池一并处理。
(2)生态环境
①陆生生态
本工程占用林地579.32亩,其中护岸工程占用林地70.84亩,临时工程占用林地508.48亩,占用的植被类型主要以意杨林、柳树林、灌草丛、芦苇丛为主。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复垦,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生物总量496.08t。
工程施工会占用评价区陆生动物的小部分生境,但它们会自动迁移到附近相似的生境中去,工程建设对生境占用的影响很小。
②水生生态
施工期整治工程附近悬浮物增加,水体透明度下降,浮游动植物数量将有所减少,随着施工结束,该影响将会消失;工程占用水域面积3379200m2,施工造成底栖动物生物量损失,损失总量约 23.11t,但因施工多在枯水期,作业面以退水河床为主,总体上不会导致施工江段水生生物显著变化;施工期噪声及悬浮物污染对鱼类洄游、繁殖、觅食等有一定影响,工程抛石、沉排、施工船舶航行等增加鱼类伤亡几率。工程涉水施工安排在第一年11月至次年4月,避开了鱼类的繁殖期,且施工区域离鱼类产卵场较远,工程对鱼类产卵场的影响很小,不会导致鱼类重要生境的减少。
(3)环境空气
施工期:施工产生的扬尘、废气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扬尘。施工期采取洒水、加盖蓬布和冲洗车辆等措施进行降尘、抑尘等,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区不设餐饮等产生油烟的场所,无废气污染源,同时随着项目区绿化修复工程的实施,项目将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起到良好的净化作用。
(4)声环境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来往运输车辆行驶、装卸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强噪声设备、设立临时声屏障和围挡措施、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可将施工期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营运期:本项目本身不产生噪声,项目区湖堤可供车辆通行,主要噪声源为过往车辆噪声及六贯闸等排水设施在运营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5)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项目运营期基本无固体废弃物产生,仅在六贯闸排水期间可能产生一定量的拦渣,拦渣的主要成分为废木棍、塑料垃圾等,可由六贯村委会组织人员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工程运行后,将起到控制河势、稳定江岸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防洪工程体系,维护和改善航道,为沿江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实施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市水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28号水务综合大楼
邮    编:437000
联 系 人:严红霞
联系电话:1592630801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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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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