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
2. 公众参与范围与对象
3. 公众参与的方式
(1)对当地环境现状及突出的污染情况的看法;
(2)对该项目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的看法;
(3)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具体时间如下:
2017年3月14日 网上公示环评信息
2017年4月19日 网上公示环评报告书简本
2017年4月30日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4. 公众参与过程
4.1媒体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于2017年3月14日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示材料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第一次网上公示情况请见下图。
(2)第二次公示
评价单位在基本完成评价工作期间,我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材料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予以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第二次网上公示情况请见下图。
4.2问卷调查
(1)公众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我公司进行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60份,收回6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回收的问卷全部有效。为使调查结果具有充分代表性,我们选择拟建项目周围的居民(特别是本项目正上方的住户)为调查对象,接受调查的人员包括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在拟建项目所在地生活和工作,对当地的具体情况比较熟悉,项目的施工和使用将直接对他们产生影响,他们对本项目将可能对当地产生的环境影响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关心。接受公众参与调查的人员构成如下表。
表1 调查对象构成表
构成指标 | 分类 | 人数(人) | 百分比(%) |
年龄构成 | 20岁以下 | 1 | 1.7 |
21-30岁 | 4 | 6.7 | |
31-40岁 | 8 | 13.3 | |
41-60岁 | 22 | 36.7 | |
60岁以上 | 25 | 41.7 | |
文化程度构成 | 小学以下 | 4 | 6.7 |
初中 | 12 | 20.0 | |
高中 | 11 | 18.3 | |
大专 | 16 | 26.7 | |
本科及以上 | 17 | 28.3 |
5. 公众参与的结果及分析
5.1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及分析
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环评单位进行调查表的发放与回收。共发放调查问卷60份,收回6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对60份调查表(单位一份)的填写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后,公众参与被调查者信息见下表,调查结果见下表。
问卷调查内容
表 4 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
调查内容 | 意见项 | 人数 | 百分比(%) |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 了解 | 34 | 56.7 |
部分了解 | 26 | 43.3 | |
不了解 | 0 | 0.0 | |
2、您对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 很满意 | 33 | 55.0 |
较满意 | 27 | 45.0 | |
不满意 | 0 | 0.0 | |
很不满意 | 0 | 0.0 | |
3、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突出的污染问题有哪些?(可多选) | 大气污染 | 32 | 53.3 |
废水 | 10 | 16.7 | |
噪声 | 16 | 26.7 | |
固体废物 | 2 | 3.3 | |
生态影响 | 0 | 0.0 | |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对本地区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可多选) | 大气污染 | 24 | 40.0 |
废水 | 11 | 18.3 | |
噪声 | 23 | 38.3 | |
固体废物 | 2 | 3.3 | |
生态影响 | 0 | 0.0 | |
5、您认为本项目运营和使用期间可能对本地区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可多选) | 大气污染 | 23 | 38.3 |
废水 | 12 | 20.0 | |
噪声 | 18 | 30.0 | |
固体废物 | 7 | 11.7 | |
生态影响 | 0 | 0.0 | |
6、您关心本项目那些污染防治措施的效果?(可多选) | 废气防治措施 | 23 | 38.3 |
废水防治措施 | 12 | 20.0 | |
噪声防治措施 | 16 | 26.7 | |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 9 | 15.0 | |
其他 | 0 | 0.0 |
由调查结果可知,公众意见调查具体统计结果说明如下:
[1]受调查公众中56.7%的人表示了解本项目的建设,43.3%表示部分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没有人不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对于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被调查公众中55%认为很满意,45%较满意;
[3]对于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周围突出的主要污染问题,被调查公众中53.3%认为是大气污染,16.7%认为是废水,26.7%认为是噪声,3.3%认为是固体废物;
[4]对于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能对本地区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被调查公众中18.3%认为是废水,40%认为是废气,38.3%认为是噪声,3.3%认为是固废;
[5] 对于拟建项目的运行可能对本地区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被调查公众中38.3%认为是废气,20%认为是废水,30%认为是噪声,11.7%认为是固废;
[6] 对于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被调查公众中38.3%比较关注废气治理措施,20%较关注废水,26.7%较为关注噪声,15%关注固废处置措施;
6. 典型公众意见落实措施
(1)合法性分析
自2017年3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本评价于2017年3月14日在湖北省环保厅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于2017年4月19日在湖北省环保厅网站进行第二次简本公示,公示期为10天;第二次简本公示完成后,本评价在项目周边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本次公众参与程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鄂环办[2006]26号“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2)有效性分析
形式有效性分析:本次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形式符合规定要求。
时间有效性分析:建设单位在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7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完成后,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公示时间符合规定要求。
公示内容有效性分析:第一次公示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二次公示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征求公示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建设单位与承担评价工作的机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日期,公示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3)代表性分析
本次受访对象包括不同职业、年龄阶段、文化程度,对居民采取了随机调查,本次公众参与活动覆盖面广,被调查对象为直接影响人群及对本工程较为关注的居民,受访对象具有较高的代表性,调查意见能够在最大长度上代表社会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诉求。
(4)真实性分析
为保证公众参与质量,本次公众调查对象广泛并有重点,共发出60份调查问卷,收回60份,所有问卷均为我院如实调查,回收问卷均为受访对象真实填写,是其意见的真实反馈。
综上所述,本次环评报告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7. 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周边群众比较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我院将予以充分重视,严格按环保“三同时”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监测,切实做到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