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抗氧剂、烯烃催化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29 13:56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由来
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及研发高效抗氧剂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抗氧剂生产厂家之一。企业的主要产品为抗氧剂1010、168、1076、300、B215、B225、B561、9300、9301、9301B、9301G、2,4、2,6-二叔丁基苯酚等产品,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以替代国外产品,与国内许多大型石化企业(茂名乙烯、广州石化、九江石化、长盛石化、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扬子石化、齐鲁石化、洛阳石化、抚顺乙烯等)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关系。
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16000万元,厂址位于武汉化学工业区内,占地153.3亩。拟建成一个配套设施齐全的国内首个精细化品新材料产业基地。
(2)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产品包括38700吨/年抗氧剂系列产品、24000吨/年烷基酚、4400吨/年催化剂系列产品、2000吨/年抗静电剂、8000吨/年硬脂酸盐、20000吨/年炼油助剂,根据企业总体规划,项目拟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产品方案为4400吨/年催化剂系列产品、2000吨/年抗静电剂、8000吨/年硬脂酸盐及20000吨/年炼油助剂,二期工程产品方案为38700吨/年抗氧剂系列产品、24000吨/年烷基酚为具体见表1。
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及研发高效抗氧剂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抗氧剂生产厂家之一。企业的主要产品为抗氧剂1010、168、1076、300、B215、B225、B561、9300、9301、9301B、9301G、2,4、2,6-二叔丁基苯酚等产品,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以替代国外产品,与国内许多大型石化企业(茂名乙烯、广州石化、九江石化、长盛石化、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扬子石化、齐鲁石化、洛阳石化、抚顺乙烯等)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关系。
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16000万元,厂址位于武汉化学工业区内,占地153.3亩。拟建成一个配套设施齐全的国内首个精细化品新材料产业基地。
(2)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产品包括38700吨/年抗氧剂系列产品、24000吨/年烷基酚、4400吨/年催化剂系列产品、2000吨/年抗静电剂、8000吨/年硬脂酸盐、20000吨/年炼油助剂,根据企业总体规划,项目拟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产品方案为4400吨/年催化剂系列产品、2000吨/年抗静电剂、8000吨/年硬脂酸盐及20000吨/年炼油助剂,二期工程产品方案为38700吨/年抗氧剂系列产品、24000吨/年烷基酚为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单位:t/a
装置 | 产品名称 | 产量 | 类别 | 备注 | |
催化剂系列产品 | AH-1催化剂 | 150 | 产品 | 一期工程 | |
AH-2催化剂 | 150 | 产品 | |||
AH-3催化剂 | 100 | 产品 | |||
乙苯脱氢催化剂 | 3000 | 产品 | |||
丙烯腈催化剂 | 1000 | 产品 | |||
氧化钛 | 4000 | 副产品 | |||
31%盐酸 | 8140 | 副产品 | |||
抗静电剂 | 抗静电剂1800 | 2000 | 产品 | ||
硬脂酸盐 | 硬脂酸锌 | 30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硬脂酸钙 | 50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炼油助剂 | 水溶性缓蚀剂 | 5000 | 产品 | ||
柴油抗磨剂 | 4000 | 产品 | |||
柴油降凝剂 | 4000 | 产品 | |||
金属钝化剂 | 3000 | 产品 | |||
油浆阻垢剂 | 4000 | 产品 | |||
烷基酚 | 2,4酚 | 14000 | 产品、中间产品 | 二期工程 | |
2,6酚 | 100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3,5甲酯 | 3,5甲酯 | 12000 | 中间产品 | ||
抗氧剂装置 | 抗氧剂1010 | 96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抗氧剂1076 | 20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甲醇 | 180 | 副产品 | |||
抗氧剂168 | 抗氧剂168 | 120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31%盐酸 | 6430 | 副产品 | |||
抗氧剂1168 | 300 | 副产品 | |||
抗氧剂颗粒 | 聚丙烯复合抗氧剂颗粒 | 10000 | 产品 | ||
线性聚乙烯复合抗氧剂颗粒 | 5000 | 产品 | |||
抗氧剂GW4001 | GW4001抗氧剂 | 100 | 产品、中间产品 | ||
副产品60%双牛脂胺 | 100 | 副产品 |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NOx、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酚类、HCl小时浓度值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SO2、NO2、PM10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2015年各监测断面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长江(武汉段)水环境现状较好。
项目各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的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其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指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2015年各监测断面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长江(武汉段)水环境现状较好。
项目各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的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其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指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
3.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水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
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碱液吸收塔废水、炼油助剂装置、抗氧化剂GW40001Z装置产生的工业废水、地面清洗水均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武汉化工区污水处理厂。
厂区生产污水处理站采用“微电解+光催化氧化+吸附装置+膜处理”预处理工艺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经预处理后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经总排口排入武汉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一级标准排入长江。
3.2废气
(1)不凝有机废气
AH-1、AH-2、AH-3催化剂装置、中间体烷基酚装置、中间体3,5甲酯装置、抗氧剂1010装置、抗氧剂1076装置、抗氧剂168装置、抗氧剂GW4001装置、抗静电剂1800装置、炼油助剂装置各工序中产生的不凝有机废气经导热油炉燃烧后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AH-1、AH-2、AH-3催化剂装置及抗氧剂168装置中产生的HCl尾气经两级降膜+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乙苯脱氢、丙烯腈催化剂烧结炉废气经二级碱液还原法+SDG干式吸附工艺处理达到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2)粉尘
硬脂酸锌、硬脂酸钙装置干燥及投料过程中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后高空排放。
复合抗氧剂颗粒生产装置在投料、造粒、整粒、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后高空排放。
乙苯脱氢催化剂及丙烯腈催化剂装置在粉碎、混合、筛分、喷雾干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3.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公辅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局部加盖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
3.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办公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5风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目前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较为科学完善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结论
项目排水实行雨水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
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碱液吸收塔废水、炼油助剂装置、抗氧化剂GW40001Z装置产生的工业废水、地面清洗水均汇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武汉化工区污水处理厂。
厂区生产污水处理站采用“微电解+光催化氧化+吸附装置+膜处理”预处理工艺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经预处理后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经总排口排入武汉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一级标准排入长江。
3.2废气
(1)不凝有机废气
AH-1、AH-2、AH-3催化剂装置、中间体烷基酚装置、中间体3,5甲酯装置、抗氧剂1010装置、抗氧剂1076装置、抗氧剂168装置、抗氧剂GW4001装置、抗静电剂1800装置、炼油助剂装置各工序中产生的不凝有机废气经导热油炉燃烧后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AH-1、AH-2、AH-3催化剂装置及抗氧剂168装置中产生的HCl尾气经两级降膜+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乙苯脱氢、丙烯腈催化剂烧结炉废气经二级碱液还原法+SDG干式吸附工艺处理达到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2)粉尘
硬脂酸锌、硬脂酸钙装置干燥及投料过程中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后高空排放。
复合抗氧剂颗粒生产装置在投料、造粒、整粒、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要求后高空排放。
乙苯脱氢催化剂及丙烯腈催化剂装置在粉碎、混合、筛分、喷雾干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
3.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公辅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局部加盖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
3.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办公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5风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目前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较为科学完善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4.1环境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城市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符合《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武汉化工新城北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及环境影响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4.2环评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城市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符合《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武汉化工新城北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及环境影响
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4.2环评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五.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项目的建议或意见。
5.3建设单位和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02788992290
(2)环评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60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87855201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喻中心T1写字楼
邮 编:430000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项目的建议或意见。
5.3建设单位和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武汉澳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02788992290
(2)环评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60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87855201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喻中心T1写字楼
邮 编: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