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青山热电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7 16:2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青山热电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青山热电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1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梁 工
联系方式:442780186@qq.com
附件: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青山热电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