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湖生态园区2号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3 14:1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冶市金湖生态园区2号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调查表、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冶市金湖生态园区2号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大冶市振恒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4-8724498
附件:大冶市金湖生态园区2号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